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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旬期第一主日 (1st
Sunday of of Lent )
申 Dt 26:4-10
羅 Rm 10:8-13
路
Lk 4:1-13
耶穌要求祂門徒們所付出的,絕不是微不足道的代價。被耶穌稱為「有福」的人,絕不是平常過著令人羨慕生活的人。相反地,平常度著看似幸福生活的人,卻被祂稱為「有禍」的可憐一族。總之,耶穌完全顛覆了公認的價值觀。祂為何如此武斷地視俗世的爭逐如敝帚呢?我們該怎樣去領悟這一切呢?
首先,我們要瞭解一個簡明的史實:瑪竇與路加筆下的山中聖訓,是兩個不同的版本。瑪竇的是八端「有福」;路加則是四端「有福」,以及四端「有禍」。這兩者的區別,並不代表耶穌的話在傳達上有所失真。耶穌經常在不同的地點,訓導各式各樣的群眾。在這些場合裡,祂訓導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,但表達的方法則可能因地制宜。為了更深入瞭解耶穌的「全新價值觀」,我們應當設身處地從耶穌的第一批門徒的角度去思考。他們確實貧窮,因為他們為分享耶穌的貧困生命而放棄了一切。他們確實饑餓,跟當年許多窮人的境遇沒有甚麼兩樣。他們確實哭泣,因為耶穌教導他們要有同情心,不要忽略別人的貧困與哀傷,卻要陪伴哀慟哭泣。他們很快就要被惱恨、被棄絕,跟他們的師傅一樣,被群眾批評得體無完膚。
耶穌安慰他們說:你們會得到滿足,會歡笑,會在天上獲享豐厚的賞報。你們現在承受痛苦;將來會享受無窮喜樂。你們為此歡喜踴躍吧,天國的福樂已經藉著現世的困苦照耀在你們身上。時過境遷,資本主義似乎在今天、在世界各地無往不利。它所崇尚的「有福」,卻與耶穌兩千年前所宣講的完全背道而馳:成功的人是有福的;捷足先登的人是有福的;尋歡作樂的人是有福的;家喻戶曉的名人是有福的;信奉「我就在天堂」的人是有福的;實現野心、永保姿色的人是有福的。耶穌不會忽視那些在陰影下生活的人:他們是今天工業全球化中的失落者,四十多歲就發現自己在企業重整時被淘汰;離婚造成的孤兒;因著殘障愈來愈被視為「不適於生存者」。耶穌的召叫適合於所有這些現代人:「社會也許會摒棄你們,但在我的眼裡,你們生命的價值是完美的!」
所有跟隨耶穌的人,必須徹底地調整自己的價值標準。成功固然好,但人的因素更加重要。享受生活固然快樂,但不是生活的一切。有很多事情,只有經歷過逆境才會學習到。如果認真觀察被耶穌稱為「有福」的人,我必定能學到很多。
摘自
天主教輔仁大學神學院禮儀研究中心
薛恩博樞機著 丁穎達教授 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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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福音
本週彌撒經文 (2/22/09 – 2/28/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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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一 |
福音 |
| 週一 |
伯前 1P 5:1-4 |
瑪 Mt 16:13-19 |
| 週二 |
依 Is 55:10-11 |
瑪 Mt 6:7-15 |
| 週三 |
納 Jon 3:1-10 |
路 Lk 11:29-32 |
| 週四 |
艾 Est C:12,14-16,23-25 |
瑪 Mt 7:7-12 |
| 週五 |
則 Ezk 18:21-28 |
瑪 Mt 5:20-26 |
| 週六 |
申 Dt 26:16-19 |
瑪 Mt 5:43-48 |
四旬期第二主日 (2nd Sunday of Lent)
創 Gn 15:5-12,17-18 斐 Ph 3:17-4:1 路 Lk 9:28-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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